【太原:支持居民换购住房退还个人所得税】太原市人民政府网站日前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若干措施,自2023年8月8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5月19日。其中提到,支持居民换购住房退还个人所得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仍按照原有政策执行。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我市范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