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拟征收157亩城市建设用地,补偿标准公布

2023-09-20 20:08:05

【大河财立方消息】9月19日消息,西工区人民政府日前发布了关于拟征收洛阳市2023年度第五十五批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的通告。

通告显示,拟征收西工区红山街道王村沟社区集体农用地10.1593公顷(耕地7.5467公顷、园地1.9337公顷、林地0.6470公顷、设施农用地0.0319公顷),建设用地0.2032公顷,拟征收西工区洛北街道东下池社区集体建设用地0.1088公顷,以上共计10.4713公顷(约157亩),拟作为洛阳市2023年度第五十五批城市建设用地。

本次拟征收土地范围如下:

地块一:东至王村沟社区用地;西至金水大道现状路;南至金水大道现状路;北至王村沟社区用地、已征国有土地。

地块二:东至东下池社区用地;西至东下池社区用地;南至东下池社区用地;北至丽春路。

用地批准征收后,地块一拟作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地块二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征地补偿标准为90~247.5万元/公顷(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社保标准为78.87万元/公顷。以上两项综合补偿标准为168.87~326.37万元/公顷,征地补偿总费用为1785.4245万元(其中征地补偿费用959.5530万元,社会保障费用825.8715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为据实补偿。

安置对象、安置途径及方式如下:

安置对象为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征收土地计划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安置:

1.货币安置。将征地补偿安置费959.5530万元,按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分配。

2.社会保障安置。本批次用地共落实社保资金825.8714万元,已预存入指定账户。实施征收后,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范围。

3.拆迁安置。该批次用地涉及拆迁,按照已制定拆迁安置方案,依法依规妥善安置

实习编辑:李文玉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来自用户上传并发布或网络新闻客户端自媒体,本站点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