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的监护人由谁指定,老年人指定监护人程序是怎样的?(指定监护人的法律程序)

2023-09-30 08:14:04

【老人的监护人由谁指定,老年人指定监护人程序是怎样的?(指定监护人的法律程序)】郑州信息网小编为你整理了相关解答内容作为参考,希望能帮助到你解答。

办理老人监护人流程

办理老人监护人流程

  办理老人监护人流程,孩子的监护人是自己的父母,在出生的时候父母就是我们法定监护人。直到法律规定年龄之内,可是老人的监护人是需要进行办理的,下面了解办理老人监护人流程。

  办理老人监护人流程1

  分情况而定。如果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需要办理监护人。依据相关规定,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如果老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愿意担任监护人的近亲属或者他人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办理老人监护人流程2

   一、老年人监护人办理程序是什么

  第一,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即先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随之确定了代为其参加诉讼的法定代理人。对此,《民法典》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确定范围。人民法院可以从此范围中按照法定顺序予以确定相应的监护人;

  第二,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第三,当事人没有《民法典》规定的监护人的,可以指定有关组织担任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即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该情形下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二、监护人的职责

  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至于财产监护,监护人得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监护人为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监护人在行使财产管理权时,得为被监护人的利益而使用或处分,但对不动产的处分,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中是加以禁止或严加限制的。

  为了防止监护人利用监护关系侵害被监护人的权益,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监护人不得接受被监护人的财产。有的国家在法律上还特设监护监督人,以保证监护人依法履行其职责,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利害有冲突时保护后者的权益,并设有监护法院等专门机构。

  老年人的监护人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自行协商来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话法院也可以在有监护资格的人当中选取监护人。但是如果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一般就是由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监护人也必须起到应尽的义务以及责任,确保被监护人的健康生活。

  办理老人监护人流程3

   一、老年人指定监护人程序是怎样的

  第一,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即先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随之确定了代为其参加诉讼的法定代理人。

  第二,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对此,《民通意见》作了详细规定;

  第三,当事人没有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可以指定该法第十六条第四款或者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有关组织担任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即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该情形下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二、老年人指定监护人公证办理

  监护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当事人享有监护权的事实或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监护协议真实、合法的活动。有些情况下,特别是在涉外交往中,监护人为履行监护职责首先要证明自己享有监护权,在这种情况下,公证处可以为当事人办理监护公证。

  监护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监护协议公证也可由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件;

  (2)与被监护人关系的证明;

  (3)被监护人的基本情况;

  (4)其他材料。如监护协议,有关单位同意的证明等。

  监护协议不得含有强制未成年人接受宗教训练等有碍被监护人成长的内容,对不符合我国宪法和有关政策规定的监护协议,公证处不能给予公证。

  《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老年人未事先确定监护人的,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监护人。

   三、老年人指定监护人确定

  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老年人监护权怎样申请

老年人监护权怎样申请

老年人监护权怎样申请, 监护权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申请监护权是需要申请的,那么老年人监护权怎样申请呢?

老年人监护权怎样申请1

一、民法典如何申请老人监护权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一般由配偶、子女作为监护人。如果具有监护权的人都想成为监护人,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法院指定。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八条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三十条 【协议确定监护人】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一条 【监护争议解决程序】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丧失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老人,其法定监护人是配偶或者子女。如果具有监护权的人都想成为监护人的,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法院指定。

老年人监护权怎样申请2

老人监护权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的,可以提请法院裁决。不可以未经指定而直接要求法院作出裁决。

成为老人的法定监护人,以其方式,可以划分为当然设立、协议设立和公权力指定设立。

(一)当然设立指第一顺序人即老人的配偶做监护人。

(二)协议设立,即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三)公权力指定设立,即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

老年人监护权怎样申请3

监护权具体是指什么

1、人身监护权。

监护权的人身监护权与亲权中的身上照护权的内容基本相同,具体包括:

(1)住居所指定权。未成年人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此权利由监护人行使。对于精神病人,亦同。

(2)交还请求权。当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被人劫掠、诱骗、拐卖、隐藏时,监护权享有请求交还被监护人的权利。

(3)被监护人身份行为以及身上事项的同意权。未成年人或精神病 人,不能独立行使身份行为和独立决定身上事项,必须经监护人同意,方能行使。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职业的许可,法律行为的补正等,都由监护人为之。

(4)抚养义务。这一义务源于亲属权的义务,监护人应当为被监护人提供扶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但被监护人有财产的除外。对被监护人无法定扶养义务之人,不承担此项义务。

(5)对被监护人监督、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被监护人是未成年人的.,其教育、监督的权利和义务,与亲权的内容相同;被监护人是精神病患者的,监督的权利义务有特殊的内容,除了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不受侵害外,还负有监督精神病人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监督不力,被监护人侵害他人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监护人应承担赔偿的义务。如果是单位担任监护人的,《民法通则》规定不承担此项赔偿义务。

(6)对于精神病人的特定护养、救治义务。应根据具体情况,对被监护人进行医治,促使其康复。

2、财产监护权。

监护人应全面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其主要内容为:对被监护人财产的管理权。监护人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不管是孩子的人身还是财产,都是监护人的监护范围。子女的财产并不等于父母的财产,父母不能私自处理子女的财产。

法官在衡量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归属,主要是根据子女的年龄、性别、健康情况、子女意愿与人格发展需要,以及父母的年龄、品行、经济能力、职业、父母保护教养子女的意愿及态度、对子女的教养计划、与子女的互动与感情状况等种种因素,作为判断子女监护权的依据。

我国规定老年监护人哪里办理

一般情况下,大家认定的 监护人 都是已成年的父母,对于未成年的子女的监护责任。事实上,监护关系不仅是这种关系,还有其他的类别,例如,子女对年老的父母进行 赡养 的义务,此时子女与父母也属于监护关系。那么,我国规定老年监护人哪里办理? 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 1、未成年人的 法定监护人 :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成年的兄、姐;③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配偶;②父母;③成年子女;④其他近亲属;⑤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此外,与精神病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任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也可以担任监护人。 3、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 4、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 监护权 ,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别规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 民事责任 仍由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承担,但委托监护人对此确有过错的,应 承担连带责任 。 温馨提示: 1、指定监护是指有法定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由监护权力机关指定的监护。从民法通则的规定来看,指定监护实际上是法定监护的延伸,仍属法定监护范畴。 2、指定监护只是在法定监护人有争议时才产生。所谓争议,在未成年人是其父母以外的监护人范围内的人争抢担任监护人或互相推诱都不愿意担任监护人;在成年精神病人则是监护范围内的任何人之间的争议,争议项如同前述。 3、民法通则规定的指定监护的权力机关,是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指定监护可以用口头方式,也可以用书面方式,只要指定监护的通知送到被指定人,指定即成立。被指定人不服指定的,可在接到指定通知次日起30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决。指定监护被指定人未提起 诉讼 时,自收到通知后满30天后生效;在提起诉讼时,自法院裁决之日起生效。 根据以上的内容来说,老年监护人哪里办理这个问题和法定监护人的办理程序二者其实是一样的,如果想要成为老年人的监护人,那么就携带好相关的材料,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请,等待申请通过之后,申请人就可以成为老年人合法的监护人了。

老人意识不清如何指定监护人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老人意识不清的情况下有以下方式可以指定监护人:1、可以由其配偶、子女等可以作为监护人的人员共同协商协议约定监护人,由村委或民政部门指定其中一位作为监护人;2、可以由其配偶、子女中的一位作为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以上为郑州信息网小编整理的【老人的监护人由谁指定,老年人指定监护人程序是怎样的?(指定监护人的法律程序)】的相关内容,更多相关内容关注郑州信息网。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来自用户上传并发布或网络新闻客户端自媒体,本站点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