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杜晓丹
9月26日,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关于烟台市住房促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新一批住房促消费政策。
发布会上,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负责人王杰就购房消费券相关事宜进行了介绍。他表示,市政府此次拿出“真金白银”,帮助购房群众降低购房负担,提振消费信心,真正做到惠及群众。
“日前,市住建局已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2023年烟台市发放购房消费券实施方案》,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计发放6000张消费券,其中10月发放3000张,11月发放2000张,12月发放1000张,每人限领一张。消费券面值5000元,另外鼓励开发企业再配套提供1—5万元优惠。”王杰表示,购买一套房屋仅能使用一张载明编号的实名制购房消费券(实名制领取人要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购买人信息一致),使用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核销操作,核销后该消费券无法再使用。
据介绍,消费券具体投放及使用方式将另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