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老城区遛狗规定最新

2023-10-23 14:38:07

【导语】:不得携犬进入公园、广场、风景区、公共绿地、市场、商场、饭店、学校、医院、影剧院、展览馆、火(汽)车站等公共场所。详见正文。

  养犬人携犬出户,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携犬进入公园、广场、风景区、公共绿地、市场、商场、饭店、学校、医院、影剧院、展览馆、火(汽)车站等公共场所。

  (二)犬只在户外排泄粪便的,应当立即清除。

  (三)携犬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的,应当将犬只装入犬袋、犬笼,怀抱或者戴嘴罩,并避开人流高峰时间。

  (四)携犬出户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为犬只束犬链,犬链长度不得超过1.5米。

  老城区重点管理区域

  1、陇海铁路以南城区,范围包括东至新街、西至定鼎路、南至洛河、北至陇海铁路区域内。

  2、陇海铁路以北城区,范围北盟路以西、邙岭大道以南、周山大道以东、南至陇海铁路,含国花社区区域内。

  3、重点区域内一户限养一犬,并依法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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