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物业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是否可以主张免除在新型冠状病毒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产生的租金(疫情防控期间 是否可以要求减免租金)

2023-10-24 1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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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属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可退租吗

疫情房租不一定可以退租。需要根据承租人因疫情影响居住的具体情况而定。疫情是不可抗力因素,但是能否作为减免租金的法定事由是实际情况实际分析的。如果因疫情隔离对房屋使用了居住功能的,未影响到原租赁合同目的中的使用用途,不可主张减免租金。如果因疫情无法使用、无法回到房屋的,未能实现租赁合同目的,可向出租人主张减免租金。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疫情”引发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类型有哪些?此次疫情可能导致如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是出租人起诉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的纠纷。此类案件的主要事实和理由为:疫情防控期间,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构成违约,导致出租人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等。二是承租人起诉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纠纷。此类案件的主要事实和理由为:因疫情防控需要,承租人不能或不能完全使用租赁房屋,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者承租人主张因疫情防控导致其经营损失,继续履行合同成本过高,起诉要求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三是承租人起诉要求减免租金的纠纷。此类案件的主要事实和理由为: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疫情防控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或不能完全使用租赁房屋,如果继续按照原合同履行,负担过重,压力过大,故起诉要求减免租金。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疫情期间房租能否减免

肺炎疫情构成“不可抗力”,但并不意味着能直接减免房租,能否减免房租还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第一步:先看《租赁合同》是否有关于不可抗力之约定: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是以《租赁合同》来对标。肺炎疫情这一不可抗力的事由发生以后,如果《租赁合同》已经就能否减免减免租金、减免多少、减免条件等进行了明确具体的约定,根据意思自治优先的合同原则,应当遵循该合同约定。当然,此处所言合同约定(意思自治)是建立在合法框架内的约定,约定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否则会因违反《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五十二条或第五十三条等规定而被归于无效。换言之,如果你的租赁合同恰好明确约定了不可抗力减免的情形且双方无争议,那恭喜你,可以不用往下看了;如果你的租赁合同没约定或约定不明,能否减免房租,还请继续往下看。第二步:《租赁合同》对不可抗力出现后没有特别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根据以下不同情况区别处理:《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很明显,如果适用该规定,能否减免租金的关键在于是否“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是交付合法且可供正常使用的房屋;承租人的义务就是合法、合理、合约地使用房屋,并按时支付租金等款项。如果承租人意欲主张减免租金,其主张应符合“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这一硬性要件,否则可能得不到支持。而承租人“不能履行合同”指的正是因肺炎疫情,租赁房屋被勒令关闭、被断水断电、被限期使用等情形。如确实属于上述“不能履行合同”之情形,则可以根据不可抗力对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方面的影响力,综合判断减免租金的具体数额。当然,租金减免的具体数额还是需要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否则只能诉诸法院或仲裁,耗时费力。

疫情期间房东不免租合法吗

法律上并没有强制房东免租,所以不存在违法的情况,但属于不可抗因素导致的,可以合理的减免租金,本次疫情爆发本身难以为当事人合理预见及避免,但并非针对所有案件都可以构成不可抗力,在当事人双方因难以克服疫情对租赁合同履行造成障碍时,应当认定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不可抗力事件。针对承租人能否主张租金减免,应当在具体个案中分析疫情是否构成不可抗力以及继喊态续支付租金是否对承租人明显不公平等多角度综合判断。

根据我国《民法郑拆源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八十条以及第五百九十条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同时御迹,根据第五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因此,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是直接免责,并通过变更或解除合同解决不可抗力带来的不利影响。

不给免租是否合理的司法解释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情势变更原则即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因此,情势变更的法律后果是基于公平原则变更或解除合同。

在司法实践中,承租人因疫情原因导致无法进行生产经营的,是可以按照法律上规定的程序来申请免租处理的,但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向出租人申请免租,并说明原因,房东应当结合本地的减免政策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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