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癌父亲立遗嘱,将房产给儿子,女儿:房子是我买的,不能当遗产

2023-10-25 14: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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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这房子当初是我花钱买的,是我的财产,现在你在遗嘱里说要把它全部留给你的儿子,你考虑过我的意愿吗?”

2014年,湖南岳阳的陈树森和陈丽父女俩爆发了激烈的争执。

他们二人争论的焦点,是陈树森写下的遗嘱,明明有两个孩子,他却把自己的房子全部留给儿子陈明。

按理来说,遗嘱继承比顺位继承更具优先性,财产所有者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后,其他顺位继承人没有资格再多加置喙。

可陈丽却说,这套房子根本不能算父亲个人的遗产。

因为当初买房子时,所有费用都由她支付,房子也属于她的个人财产。

父女二人矛盾不断,这起房产纠纷该如何解决?在房屋所有权问题上各执一词的两个人,谁说的才是真话?

房产纠纷,父女反目

2014年,湖南岳阳芭蕉湖社区的工作人员正万分头疼的处理一桩家庭纠纷问题。

根据二人刚才的讲述,工作人员已经大概了解,这对父女争吵的焦点在于父亲写下的遗嘱上。

陈丽并不是陈树森唯一的孩子,在她之前,陈家老两口还生了一个儿子,名叫陈明。

两个孩子的人生际遇,可谓是天差地别。

陈明非常命苦,小小年纪就患上了小儿麻痹症,落下了终生的后遗症。

本来老两口已经计划养儿子一辈子,好在前些年陈明遇见了一位心地善良的姑娘,组建了一个美满的小家庭,他们才终于放心了许多。

如今这对夫妻共同努力,日子也算过得有声有色。

相比之下,妹妹陈丽则更加聪慧、更加能干,因为家庭经济原因,陈丽17岁那年便辍学外出打工。

她吃苦耐劳,意志坚定,认准了目标就绝不放弃。

她和后来的丈夫紧跟市场的变化,站在了风口,开始做起二手车生意。

他们的生意很快做大做强,门店规模一再扩张,夫妻俩靠自己的本事过上了好日子。

如今他们有车有房,不必像以前那样为了几十块钱而发愁,陈丽和哥哥的生活,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正因为儿子生活困难,女儿生活相对富足,所以老父亲陈树森在得知自己患上绝症、命不久矣的消息后,连忙立下遗嘱,把自家正在居住的200平米的房子全部留给了儿子。

他以为自己是在考虑到生活现实情况后,尽力把一碗水端平,可实际上在女儿的眼中,他连水都没端,偏心到了极致。

陈丽说:

“我和我老公名下有房子,我们不愁没有地方住,也不是非要来争这一套房产。我只是想要你一个态度,可是你却连给个态度都这么为难。”

她告诉工作人员,哪怕是父亲把该给的遗产继承份额给他,由她转赠给哥哥,她也不会这么生气。

其实这样做,结果并没有什么不同,房子最终还是属于陈明。

但唯一的区别在于,她能够从遗嘱中清晰的知道,父亲的心中有她这个女儿。

而现在这份遗嘱,却让她觉得自己就像陈家的外人。

可陈树森却一直在强调,自己的儿子是个残疾人,生活有多么艰难,经济条件有多么贫瘠。

他越是强调这一点,陈丽的情绪就越是激动。

终于忍无可忍,陈丽大喊道:

“你要处理你的遗产,我没有任何意见,反正都是你的东西,你想怎么分都行。但是那套房子是我买的,我才是房屋的主人,你没有权利把它作为遗产来分配。”

这话一出,社区工作人员愣了一瞬。

如果陈丽所言非虚,那在处理这起纠纷时,大家就得换一个思路,从法律层面来分析,而不是仅仅把它当成一件家务事来协调。

法律规定,在完成房屋购买之后,谁能出示具体的出资证明,谁就拥有对房屋的所有权。

房产证上的名字,有时候都比不上出资证明来得可靠。

听到女儿这么说,陈树森当即反驳:

“你胡说八道,这房子什么时候成你买的东西了?我们已经把钱还给你了,这房子以后本来就是陈明的。”

这番对话,又牵扯出了一件陈年旧事。

买房协议,名字涂改

据陈丽所说,自己才是这套房子的实际出资人。

她的父母过去都是农民,家里没有多少积蓄,当初买房子时,他们拿不出19000块的购房款,所以只能向女儿先借两万块钱。

那个时候,陈丽和娘家还没有多大的矛盾,所以她毫不犹豫拿出了两万块钱,为父母买下了这套房子。

因为自己是出资人,所以当初买房协议上的购房方,写得是陈丽的名字。

然而她的说法,却与买房协议的实际内容不太一致。

陈树森赶回家中,找到了收在柜子里的已经泛黄的买房协议。

众人都能清清楚楚的看见,购房方的名字,赫然是陈明二字。

也就是说,以房屋协议的法律效力来看,这套房子如今已经属于陈明。

陈丽马上指出,此处的名字有着非常明显的修改痕迹,她也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父母擅自对协议内容做了更改。

面对女儿的指控,陈树森气得好像一瞬间老了十岁。

他捋了捋自己的胸口,平复着情绪,尽量冷静地解释:

“她说的没错,当年我们买房子时,确实向她借了两万块钱。但当时我们已经说好了,如果我和她妈妈在60岁之前能够还上这笔钱,房子就属于她哥哥。后来我们还了钱,买房协议当然要变更。而且,我们也拿去盖了公章。”

父亲说自己是在还款之后修改的名字,女儿却坚称父母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修改名字。

双方各执一词,眼看着又要爆发激烈的争吵。

社区主任马上出面,安抚二人的情绪,但似乎作用不大。

陈树森突然间跪在女儿的身前,作势要磕头,口中还说着:

“你要怎么样才肯放过我,放过你哥?我给你跪下了,我给你磕头了,你还想怎么样?”

陈丽也不甘示弱,同样跪在父亲的面前,她回应着:

“我受不得您这一跪,也别来道德绑架我。从始至终我只有一个要求,房子是我的财产,你们不能全部留给陈明。除此之外,对你其他的遗产分配,我没有任何意见。”

看着父亲苍老的面容,想着父亲生命已经进入倒计时,陈丽的心中其实也不好受。

她的态度在社区人员的介入之下有所缓和,最终也做出了让步。

她愿意在最大程度上尊重父亲的意见,和陈明一人获得一半房产的继承权。

女儿已经做出让步,父亲却又犟得十头牛也拉不回来。

他不愿意对遗嘱内容做出任何改动,更不愿意让如今已经与自己撕破脸皮的女儿继承房产。

父亲的态度让陈丽无比痛心,既然走到这一步,那即使对簿公堂,闹出笑话,她也没什么可怕的了。

她也咨询了律师,在自己出资购买房屋但买房协议上的署名为陈明的情况下,谁能得到房屋的所有权。

律师告诉她,如果陈树森能证明协议公章是盖在修改名字之后,那这份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房屋就应该属于陈明。

但如果陈丽能给出具体的出资证明,并且能举证她和父母并无借款还款的双向过程,那法院一定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定夺。

在这种条件下,她会比陈明更有优势。

为了一套房子,一家人先是闹得社区人尽皆知,后又搬出了律师和法律,这实在让陈树森痛心疾首。

后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陈丽也说出了自己最难过的点。

“是不是身为女儿,我就应该被忽视,应该被剥夺所有权利?我不是不愿意帮助陈明,但前提是,他们能够让我感觉到自己被重视,被尊重。”

财产纠纷,层出不穷

其实,事关家庭财产分配的纠纷问题可谓是层出不穷,多种多样。

2021年,家住湖北武汉的王先生,和他的五个姐姐也因为遗产分配问题而对簿公堂。

父母在分配遗产时,优先考虑了儿子,对五个女儿有所忽略。

这一举动也引来了五个女儿的不满,她们觉得自己被忽视,没有受到应有的尊重。

在如今男女平等、且女性的财产继承权受到法律保护的社会中,父母的遗产应该平均分为六份。

而且父母生前没有立下公证遗嘱,所以她们有权利为自己维权。

法官结合六个孩子对父母的赡养情况综合考虑,把30%的遗产继承权划分给王先生,其余五个姐姐各占14%。

这是因为,五个姐姐成年之后各自忙于事业,忽略了对父母的陪伴和照顾。

她们也会定时向父母寄钱,但钱不是万能的,不能代替子女对父母的关爱。

相比之下,王先生的付出,才是两位老人真正需要的东西。

平时两位老人吃药,吃饭,擦身,这些事情都是他在照顾。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五位姐姐表示认同。

完成财产划分之后,一家人也终于平平静静的坐下来,敞开心扉,重归于好。

结语

家庭财产分割,这是所有财产纠纷案件中最复杂的一个领域。

像陈树森父女这样的问题,还牵扯到房屋购买及所有权纠纷,牵扯到赡养问题,牵扯到儿女平等问题。

法理与人情,常常需要兼顾,更需要把握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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