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可以提前复工吗(疫情期间提前复工如何处理)

2023-10-26 19:50:05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可以提前复工吗(疫情期间提前复工如何处理)】郑州信息网小编为你整理了相关解答内容作为参考,希望能帮助到你解答。

员工提离职公司可以要求提前走吗

法律主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及各地延迟复工通知,原则上企业不得提前复工,员工均应休息休假。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但是,企业人事工作人员应完整理解文件精神,延长假期及延迟复工均是为了更好的做好“新型肺炎”疫情防治工作,“不得提前复工”不是代表员工不能在家办公,“相关企业除外”也不是代表相关企业在没必要的情况之下忽视隐患找理由提前复工。另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8号):“对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要指导企业提供必要的防疫保护和劳动保护措施,积极动员职工返岗。对不愿复工的职工,要指导企业工会及时宣讲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企业复工的重要性,主动劝导职工及时返岗。对经劝导无效或以其他非正当理由拒绝返岗的,指导企业依法予以处理。鼓励企业积极探索稳定劳动关系的途径和方法,对采取相应措施后仍需要裁员的企业,要指导企业制定裁员方案,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故员工是否可以拒绝企业提前复工,需要根据企业的性质,结合相关规定分别认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复工申请需要什么资料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生产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拟复工复产企业(项目)向xx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提出申请,并附上相关资料;xx疫情应急指挥部接到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根据企业性质,分别组织企业所在网格责任片区小组、对应企业现场查验组以及疫情应急指挥部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及审阅相关资料,分别出具审查意见。复工具体要求:1、报备程序及材料申请提前复工的企业,领至少提前2日向企业所在地县级指挥部备案,提供以下材料:(一)提前复工备案表;(二)疫情防控承诺书。2、县级指挥部收到备案材料以后,对材料齐备的,应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符合条件的,尽快出具备案意见。对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正;对现场核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3、《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规定,企业开工需提供必要的防疫保护和劳动保护措施,妥善安排工作时间。对不愿复工的职工,企业工会要及时宣讲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企业复工的重要性,主动劝导职工及时返岗。经劝导无效或以其他非正当理由拒绝返岗的,企业可依法处理。法律依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施企业提前复工报备制度的通知》(粤防疫指办明电〔2020〕11号)规定报备程序及材料申请提前复工的企业,领至少提前2日向企业所在地县级指挥部备案,提供以下材料:(一)提前复工备案表(二)疫情防控承诺书。

公司要求提前上班可以拒绝吗

法律分析:劳动者可以拒绝用人单位提前上班的要求,对于员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保障。因此,员工可以拒绝企业的提前复工要求。

法律依据:《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企业灵活安排工作的通知》要求,在2020年2月9日24时前,本市行政区域内疫情防控必需(药品、防护用品以及医疗器械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业)、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市政、市内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应当安排职工正常到单位上班。对于确因工作需要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正常到单位上班的职工,各企业应当对其加强体温检测和健康防护,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做到防护工作全员覆盖。

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

当前,全县已进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心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当中。全县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时间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各企业要早研究、早部署,及时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复工复产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把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准备及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和员工身心健康。为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要紧紧围绕疫情防控这一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忠实履行安全防范职责,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层层推动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摸清抓准重大风险、薄弱环节、关键要害,坚决抓好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领导干部要把抓好关键时期的安全防范作为重大政治考验,自觉当先锋做表率,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全力防控疫情,做好联防联治 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联防联控措施,切实做到疫情防控企业生产过程全覆盖、企业所有人员全覆盖。 (一)加强人员排查。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要对企业从业人员返岗情况进行严密监控,所有外省外市籍从业人员一律暂缓返柳入企; 对已返企的外县籍人员要采取疫情监测和隔离监控等措施,企业要设立隔离区,并负责对其先行隔离14天,每天上午、下午监测体温,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期间不得安排与其他员工接触。对县内所有在岗职工返岗前的健康状况及14日内的活动轨迹,要逐一摸底调查并建立台帐,精准掌握返岗前是否有武汉市或其他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或与已感染人员密切接触史,发现可疑情况,企业要立即报告县主管部门,县主管部门组织采取隔离措施,确定“五包一”人员,并报县疫情防控领导组办公室。 (二)从严进出管理。严格实行门卫登记检查和体温监测,配备专岗专职执勤人员,在企业门口醒目位置设置健康提示牌,严格进出管理。对所有出入厂区的车辆和人员,要逐一进行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对有武汉等重点疫区暴露史、与病毒感染者及疑似感染者密切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厂区。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 (三)做好消毒处理。企业复工复产前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井下、食堂、澡堂、办公室、会议室、员工宿舍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企业复工复产后,每日上班前、下班后,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每日开窗通风至少3次以上,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保持空气流通、新鲜。每日要使用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酒精等消毒剂对公共场所、公用物品、公共接触物品、物体表面和地面消毒,定时用消毒水为办公室设备、门把手和电梯间进行消毒。洗手间要配备肥皂或消毒杀菌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要做好生活、办公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使用后的口罩等防护用品,放入专门垃圾桶内,每天用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四)严格体温检测。企业复工复产后,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企业安排专车接送。企业要指定专人追踪其诊疗情况,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企业一旦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 (五)避免人员聚集。企业要做好日常防护,全员全过程佩戴口罩。减少召开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无关的集中会议,必须召开会议时要严格控制会议时间和参会人数,参会人员要正确佩戴口罩并保持间隔,会议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期间必须开窗通风,会前会后认真对会场进行消毒; 班前会要在室外召开,缩短开会时间,安排、协调、汇报工作采取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确需当面沟通工作,面谈双方正确佩戴口罩并保持适当安全距离; 复工复产前的全员培训要采取网上培训、微信群培训、化整为零培训的方式进行,培训考核要以班组为单位,座位间距要在一米以上,必须佩戴口罩和测体温正常后进行; 企业人员用餐采取自助餐和用餐时间分阶段开放、分餐制或盒饭供餐等措施,企业食堂实行只打饭、不吃饭制度,每天对食堂设施设备和餐具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企业需要洗浴人员要分批次进入,只能采用淋浴,不得使用澡堂等泡澡方式,坚决做到工人不聚集、不扎堆。 (六)加大宣传教育。企业要全方位开展节后疫情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到职工岗前疫情和安全教育全覆盖、管理人员疫情和安全培训全覆盖,确保各类设备设施处于完好适用状态,确保安全复工复产。企业复工复产后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护指南,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利用单位宣传栏、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开展新型冠状病毒和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健康宣教,指导职工落实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开展手部卫生教育,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要教育企业员工要注重个人卫生,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场所返回、用手遮挡口鼻咳嗽后、饭前便后,要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洗手。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揉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衣服遮住口鼻。 (七)加强物资储备。企业要迅速购置口罩、测温仪等防护用品和消毒用品,并不少于所有职工15天使用,根据使用情况不断补充,保证企业消毒和职工防护所需。 三、坚持验收标准,严格复工复产 要加强节后企业复工复产验收,扎实做好重大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 (一)从严审查方案。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员工回流、每日诊断隔离、办公厂区宿舍消毒、疫情宣传教育、防护用品筹备保障等工作组负责疫情防控工作。要结合工业企业生产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复工复产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将疫情防控方案和复工复产方案在县行业主管部门审定的基础上,报县疫情防控领导组审查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对于产业工人众多、人员状况复杂的煤炭生产企业在县审查同意的基础上报市应急管理局审定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焦化、铝生产企业等人员密集型企业在县审查同意的基础上报市工信局审定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二)严格验收程序。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春节期间停产未超过10天的企业,由企业的上级公司组织进行复工复产验收,并报县监管部门备案; 春节期间停产超过10天的企业,由相关监管部门组织进行复工复产验收。各职能部门要严格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关,必须严格复产验收程序和标准,严格对照各行业领域复产验收基本条件进行检查,严禁简化程序和降标验收,切实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工复产一个。企业开工前要向县主管部门报告企业开工前的排查检查情况,对于未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未开展开工前人员排查、未进行上岗前防疫和安全培训、未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的企业、未储备消毒用品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企业,严禁复工开工生产。对于不履行开工报批手续,擅自开工生产的要立即严肃查处。 (三)强化安全检查。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突出煤矿、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化重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集中整治“六个一律”和深化集中整治“18条”措施。要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强化安全检查,通过“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法强化督查抽查,保持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不减。要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给疫情防控工作添乱,为全面打好疫情阻击战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四、加强监督管理,做好信息上报 县工信、能源、应急、发改、交通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管责任,加大对企业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督促工业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将各级工作部署和要求传达到每户工业企业,确保每户工业企业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对省管、市管企业,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县疫情防控领导组的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对企业疫情防控方案和复工复产方案从严审核把关,不符合要求的坚决退回,重新制定; 同时,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两个方案。要严把验收关,严格执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全方位管理,坚决做到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和物资储备不到位的不验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验收。各企业要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疫情防控值班制度,认真落实日报告制度,要将企业开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防控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每日向县主管部门报告,县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县疫情防控领导组办公室。

以上为郑州信息网小编整理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可以提前复工吗(疫情期间提前复工如何处理)】的相关内容,更多相关内容关注郑州信息网。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来自用户上传并发布或网络新闻客户端自媒体,本站点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