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面向洛阳市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职工,推出五大方面八项内容优惠政策。全市医疗机构在挂号、收费、取药、检验科等窗口处设置“教师优先”标识。
就医优先政策
全市医疗机构在挂号、收费、取药、检验科等窗口处设置“教师优先”标识。在职教职工可凭有效教师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证书或工作证,到各有关医疗机构就诊,享有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交费、优先取药、优先住院“五个优先”服务。
优惠对象
洛阳市各级各类学校,含驻洛高校、党校、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技工学校等在职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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