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蓉和范华鹏分手后,决心要买房在北京扎根。
如何才能快速在北京买到房子?
几乎没有经过任何挣扎,田蓉就找到了方法:问爸妈要钱。
在田蓉的软磨硬泡下,田家父母给了她60万首付款。
可田蓉有自己的打算,她要用这60万买下三套房。
田家父母肯定不愿意自己女儿背那么多房贷,于是坚决反对。
可田蓉主意已定,等父母回老家后,她还是买了三套房。
正如田蓉所料,房子买了不久,房价就开始上涨。
在重大的房贷压力下,田蓉决定出售其中一套房子。
于是一转手,田蓉就赚了几十万。
此后,她开始对李慕嘉开展猛烈地洗脑,每次聊天,必定三句不离买房。
但不管田蓉如何劝说,如何亲身示范,李慕嘉始终不为所动。
一开始,会觉得李穆嘉太自以为是,太没眼光了。
但后来却发现,只有看懂她为何能三番四次拒绝田蓉的建议,坚决不买房,才能理解她那样一个普通的女孩,为何后来能取得那么大的成功?
李穆嘉,普通本科毕业生,没关系没背景。
她能进金达,五分靠运气,还有五分靠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冲劲。
李慕嘉和吴剑秋第一次见面,是在金珑湾售楼处。
刚毕业的她,为了支持好朋友田蓉,假扮成客户去看房。
吴剑秋的经历则比较狗血了。
她本来是去看房的,结果碰到老公带着小三也来看房。
小三来势汹汹,吴剑秋不想吵架,于是在李慕嘉的帮助下快速离开。
李慕嘉的这个暖心举动,让吴剑秋记住了她。
也因为这样,才有了吴剑秋面试时给她“开后门”的故事。
进入金达后,李穆嘉充分发挥“拼命三娘”的特质:
忙到完全没时间恋爱,甚至放了几次丁之谭和家人的鸽子。
她可以随时待命,无论什么时候,领导一句出差,她立马就能飞;
为了拿到文件,她假扮客户女儿,跑到黑恶势力面前,替客户解围。
随着她职位的晋升及收入的增加,闺蜜田蓉三番四次劝她买房。
虽然有时候李穆嘉被田蓉磨得没办法,跟着去看房,可最后都没有买成功。
其实按照李穆嘉当时的收入,想在北京贷款买套房并不是不可能的事。
而她之所以一直不买,是因为她的目标是要买金珑湾的房子。
所以对于其他楼盘的房子,她一概看不上。
在田蓉及很多人眼里,李穆嘉这是死脑筋。
毕竟以房换房比单纯靠积蓄买金珑湾的房容易得多。
可李穆嘉根本不去考虑这种方式。
置换太麻烦,她没心思去搞这些。
对于李穆嘉这个行为的对错,我们不去过多评论,因为中间还有一个不可控的市场因素。
但是从她三番四次拒绝田蓉软磨硬泡的建议这个行为里,我看到了李穆嘉身上非常宝贵的一样东西——目标清晰,不受他人影响。
田蓉是李穆嘉最好的朋友,也是当时少数通过炒房在北京快速立足的人。
虽然她和李穆嘉是同学,但是她刚毕业时连工作都找不到。
后来也只是个“替人跑腿”的房产中介,月薪才5000。
结果因为从家里拿了60万买了三套房子,然后出手,瞬间赚了大几十万。
虽然李穆嘉当时的收入不低,但几十万依然不是少数目,说不羡慕,那肯定是自欺欺人的。
加上田蓉一直劝她买房,在这样的情况下,相信很多人都会选择听田蓉的建议,赶紧买房,毕竟那也是赚钱的渠道。
可不管田蓉怎么劝,李穆嘉就是不为所动。
这份定力,真的不是谁都有的。
想想多少人看见别人炒股赚钱了,在啥都不懂的情况下也跟风去炒股?
李穆嘉面对田蓉这么个超懂行的朋友,而且田蓉已经走在前面做了成功示范,还能挡下这“诱惑”的,又岂能是普通人?
可能有人会说,李穆嘉其实是怕过苦日子,毕竟她平时的生活是很奢侈的。
买几千块的鞋子,租一万的房子,收入高,但也经常月光。
这让她像田蓉那样为了供房一个泡面都要掰成两半来吃,确实挺难的。
但是李穆嘉不是不能吃苦的人。
只要是她认定的事,多大的苦她其实都能吃。
比如和黎光分手后,她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
自己垫付了差旅费,只身一人跑到大西北去出差。
在那里,生活条件很艰苦,她一顿就吃个饼。
客户不同意调解,她就天天堵在客户工厂门口等客户。
为了让客户同意调解,她主动帮客户处理业务,让客户赚钱。
回到北京时,原本的高级白领,硬是晒成了村妇。
再后来,李穆嘉离开金达,加入莫愁园林创业。
曾经的高级白领,和其他人一起去挖土。
公司资金链断裂,她就把公司搬到一个非常简陋的房子办公。
还把自己多年的积蓄投进去,到处去求客户,拉投资。
所以,李穆嘉不是不能吃苦,相反,她吃的苦,是很多人都吃不下的。
只能说,她拒绝买房,不是买不起,也不是怕背着房贷影响生活质量,而是她太清楚自己要什么了。
在当今这个浮躁的社会中,太多人都实在太容易被影响了。
比如看到别人做某件事赚钱了,不管自己懂不懂,也想方设法跟着去赚,所以很容易被骗。
比如看到别人买车了,不管自己是不是真的很需要,也跟着去买,结果发现买车容易养车难。
比如看到别人跳槽工资涨了不少,自己也想通过跳槽来涨工资,结果越跳越迷茫,因为越来越没有竞争力。
所以,我特别佩服李穆嘉的定力。
想清楚自己要什么,然后以此为目标,无论途中遇到什么样的风景,依旧坚定的盯着目标,这种能力,真的不是谁都能有的。
所以说,李穆嘉的成功,不是偶然,而是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