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续分立是设立子公司吗,存续分立的规定是怎样的?(公司分立的基本方式有哪些)

2023-11-10 16:5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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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公司分立是什么意思)

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那么关于公司分立有哪些法律规定呢?公司分立需要哪些提交哪些文件呢?我整理了一篇文章详细为您介绍。

一、分立形式

  企业分立可以采取存续分立和解散分立两种形式。

  采取存续分立的,存续的企业办理变更登记,因分立而新设的企业办理设立登记。采取解散分立的,原企业解散办理注销登记,并设立两个以上的新企业。

   二、分立后的注册资本

  分立后各企业的注册资本额之和应为分立前企业的注册资本额。

   三、外商投资企业分立应提交文件、证件

  (一)采取存续分立的,存续企业办理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

  3、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关于企业分立的决议;

  4、因企业分立而拟存续企业和新设企业所涉及的各方投资者签订的企业分立协议(加盖分立各方股东公章,自然人投资者签字);

  分立协议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分立协议各方拟定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2)分立后企业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3)分立形式;

  (4)分立协议各方对拟分立企业财产的分割方案;

  (5)分立协议各方对拟分立企业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6)职工安置办法;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式;

  (9)签约日期、地点;

  (10)分立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5、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登载的三次公告的报样(详述分立后情况及分立后存续的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6、分立后存续企业的合同、章程或合同章程修改协议;

  7、企业的债权人名单;

  8、分立后企业的验资报告;

  9、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10、《指定(委托)书》;

  11、因分立涉及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提交相应的文件、证件。

  (二)因分立而新设企业除提交上述2、3、4、5、6、7、8、9、10项文件、证件外,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合同、章程、《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他名称预先登记材料。

   四、内资公司分立应提交文件、证件

  (一)采取存续分立的,存续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会关于公司分立的决议;

  3、因公司分立而拟存续、新设公司所涉及的各方投资者签订的公司分立协议(加盖各投资方公章,自然人投资者签字);

  分立协议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分立协议各方拟定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2)分立后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3)分立形式;

  (4)分立协议各方对拟分立公司财产的分割方案;

  (5)分立协议各方对拟分立公司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6)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方式;

  (8)签约日期、地点;

  (9)分立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4、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登载的三次公告的报样(详述分立后情况及分立后存续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的情况);

  5、分立后存续公司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6、分立后公司的验资报告;

  7、《指定(委托)书》;

  8、因分立涉及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提交相应的文件、证件。

  (二)因分立而新设公司除提交上述2、3、4、5、7项文件、证件外,还应提交《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股东的资格证明、章程、《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他名称预先登记材料。

公司分立的概念和种类

法律分析:公司的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依法定程序分开设立为两个或以上的公司。

公司分立有两种基本方法:

1、新设分立。即将原公司法律主体资格消而新设两个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

2、派生分立。即原公司法律主体仍存在,但将其部分业务划出去另设一个新公司。

派生分立方式,本公司继续存续但注册资本减少。原股东在本公司、新公司的股权比例可以不变。在实践中,总公司为了实现资产扩张,降低投资风险,往往把其分公司改组成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此时总公司亦转化为母公司。母公司仅以其投资额为限对新设子公司债务承担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分立(存续分立)的流程是怎样的?

您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如需律师帮助,可以来电详谈。

公司存续分立的流程

不管是存续分立还是解散分立,公司分立都需要按以下程序进行: 1、公司董事会拟定分立方案,分立方案涉及的内容包括分立的原因与目的、分立后公司的法律地位、分立后 公司章程 、财产及 债务 分割等问题以及其他相关问题的安排。 2、股东会作出决议,其中有限公司,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存续公司、新设公司及新设公司的股东签署分立协议。 4、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和公告 债权人 。 5、申请变更、注销或开业登记;主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对于公司分立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对于涉及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 注销登记 手续,对于涉及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设立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 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的分立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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