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变“一霸手”:索贿单笔就要100万,被留置后写供述材料还要抄模板

2023-07-28 01:44:05

7月26日刊发的《中国纪检监察报》披露了云南省文山州原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付永刚的贪腐细节。付永刚骄纵跋扈,从“一把手”堕落为“一霸手”,严重破坏系统政治生态,而且贪欲熏心,张口索贿单笔就要100万,在被留置期间依然没有收敛,写供述材料还要抄模板。

图/中国纪检监察报

付永刚,男,1964年7月出生,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林业局营林科科长、秘书科科长、副局长;麻栗坡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文山州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州森林公安局局长,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文山州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付永刚属于典型的“两面人”,在组织面前,他表现得极为谦虚谨慎,善于掩饰和包装自己,背地却一心追求当官的“感觉”和物质享受。

2009年,付永刚成为州林业局班子成员后不久,便以借为名向某矿业老板刘某某单笔索要100万元,刘某某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100万元转给了付永刚,被其用于在昆明市某小区购买房产,意在房产升值后出手以获取利润。因担心与刘某某的不正当经济往来暴露,他又于2013年4月安排妻子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100万元退还给刘某某。

购买的房产很快获得了较大的升值,如此轻而易举地得到不义之财,付永刚贪欲更盛,拿了一次还想拿下一次,越拿越想拿。

2012年,某矿业老板周某某刚到文山州投资金矿开发,因征收林地事宜找到付永刚,几次饭局过后,他就以借为名向周某某索要现金50万元用于购买房产,并为周某某及其公司在富宁县矿山开采过程中办理林地使用审批手续提供帮助。

2014年初,他安排妻子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50万元退还给周某某,并让周某某在事先准备好的收据上签字确认,同时备注“借条遗失”字样,掩盖其以借为名索要钱财的事实。

经查,付永刚在任州林业局局长期间多次向工程项目老板索要现金,用于投资房地产并获得巨额利润。他受贿金额共计210万元,索贿金额便达到160万元。

除了贪欲熏心,付永刚还任性滥权,严重破坏系统政治生态。

无论场合大小,付永刚讲话均不能没有工作人员所写讲话稿,在留置期间,审查调查人员让他书写供述等材料,付永刚却无从下手,经常问:“这个材料有没有模板,我照着写。”

付永刚长期独断专行,“一把手”变成“一霸手”,下属只有“绝对服从”的份。因为他的“一人独大”,当时的文山州林业系统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单位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原则、集体决策都成了“走过场”,内控机制形同虚设。

上梁不正下梁歪,付永刚的种种违纪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州林业系统一些干部职工。

2015年前后,富宁县、麻栗坡县、丘比县、西畴县4个县的林业局局长先后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对全州林业系统政治生态造成极大破坏,付永刚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留置初期,飞扬跋扈的付永刚依然没有收敛。审查调查人员对其讯问时,他经常打断审查调查人员说话,甚至有一次说:“前面你说的我到昆明会所‘品尝新茶’,我就不跟你计较了,但你们说我受贿,纯粹是在冤枉我。”

2022年5月,付永刚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文山州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2022年11月,付永刚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退休待遇。2023年4月,云南省砚山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数罪并罚,判处付永刚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对付永刚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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