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是什么?高空坠物精神赔偿标准是多少?(高空抛物公平补偿原则)

2023-07-28 16:5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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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赔偿标准是什么呢?

(一)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二)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的平均收入酌定。 (三)伙食费 住院 伙食补助费 ,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四)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五)交通费 (六)住宿费 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七)营养费 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

高空坠物的赔偿事项的规定

高空坠物伤人 赔偿标准 是按照 人身损害赔偿 标准来进行承担赔偿责任的,根据受害人的受伤情况不同,承担的责任也是不一样的。 高空坠物的赔偿事项有: 医疗费 、误工费、伙食费、 护理费 、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 残疾赔偿金 、残疾用具费、 丧葬费 、 死亡赔偿金 、生活费、抚慰金。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 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高空坠物事故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法律分析: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原则。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不能把因果关系与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混同起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条 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高空坠物事故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高空坠物事故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在高空坠物事故当中的被侵权人难以确认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下,可以将二楼以上的所有高层住户列为侵权人,而这些高层住户,需要自己提供证据,证明自身不是侵权人,否则就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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