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丨私募投资基金行业首部行政法规发布 9月1日实施

2023-07-30 15:20:06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中第二十条明确,私募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或者转让;不得向为他人代持的投资者募集或者转让;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介,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不得以虚假、片面、夸大等方式宣传推介;不得以私募基金托管人名义宣传推介;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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