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对于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可按新招用员工数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政策名称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政策内容
对于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可按新招用员工数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适用范围
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
适用期限
2018年以来
受理单位
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享受方式
自行申报
咨询电话
就业促进工作科袁振航(负责同志)
联系电话:0376-7676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