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面积的费用以后会取消吗(公摊面积是否能取消)

2023-08-04 02:2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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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面积什么时候正式取消

取消公摊这件事,现阶段还是很难实行的,毕竟公摊涉及的层面太广,不仅是业主,还有相关合作的建筑企业,也会因为开发商违反承诺而失去订单。但是不用担心,未来取消公摊是必然的趋势,为了更好的为业主们争取利益,在我国重庆和山东等地区已经有了取消公摊的试点和案例,相信不久的将来,公摊问题会真正落地,让百姓们不再花“冤枉钱”,开发商得到约束。明年起公摊面积真的会取消吗?答案非常清楚:明年公摊面积不会取消。首先,截止到目前,官方层面从未发表过有关“取消公摊面积”的文件文字。很多媒体基于住建部《住宅项目规范》中的“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的规定,分析得出“国家要全面取消公摊面积”的结论是站不住脚的。因为这条新规并没有正式实施,它只是一个“征求意见稿”,所以不能作为取消公摊面积的国家法律法规依据;其次,实际上,在2月24日,央视新闻客户端就发表了标题为《公摊面积取消?这事不简单》的文章明确给出了答案:“公摊面积”全面取消,这是错误解读。文章指出,公摊面积害人不浅虽然是事实,民众反感公摊面积的情绪浓厚也是事实,但是从物理上来说,全面取消公摊面积不切实际,因为一个小区的入户大堂、过道、电梯井等这些“公共空间”都需要有分摊。事实上,每当人们讨论取消公摊面积的时候,总有一部分人站出来反对。在我们看来,反对取消公摊面积的无非是三类人:开发商、物业公司、暖气公司。开发商方面:通常会以“取消公摊面积房价上涨”、“房屋品质会降低”为理由反对。但聪明人其实都看得出来这两个理由都是不成立的:一方面压缩公摊面积或改成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造成的价格上涨,本身只是一个数字问题,并不会真正提高购房者负担,相反会降低购房者的未来资金压力;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中,开发商如果胆敢用压缩公摊面积占购房者便宜,那么这个开发商一定会被购房者所抛弃,他建造的产品也不可能卖得出去;物业公司方面:借着公摊面积,物业每年可以多收上百万的物业费。要知道,这些所谓的“公摊面积对应的物业费”其实购房者都是不需要缴纳的,因为室内部分已经交过费了,但同样没有享受到物业对等的服务;暖气公司方面:暖气费也按照建筑面积(包含公摊面积)收取,其实是最不科学、最不应该的。过道、垃圾场、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分隔墙等等这些地方明明没有暖气管,但业主依然要交钱,这分明就是在欺负业主“人傻钱多”。但现实中大家明明都知道这个规定不合理,但鲜有人站出来反对,根本原因是不敢不交——不交的后果可能就是断暖气。不过,纵使开发商、物业、暖气公司等有一万个反对“取消公摊面积”的理由,但都不妨碍公摊面积未来会全面取消的事实。说得直白点,即使明年公摊面积不取消,也可能在5年后、10年后迎来公摊面积的全面取消。理由有三个:其一、中国是目前全世界唯一一个仍然在实行公摊面积制度的国家;其二、央媒新华社早就明确表态“公摊面积虽然长期存在,不意味着这种做法合理”,言外之意,取消公摊面积是大势所趋;其三、天怒人怨的公摊面积已经引来了国家层面的重视,住建部在征求意见稿中考虑将以“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说明国家层面已经在考虑出台新规整改这一弊端的准备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其实取消公摊面积我们完全有先例可借鉴——早在2002年,重庆市就通过了《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其中明确规定,商品房现售和预售,以套内建筑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商品房权证应当载明共用部位及设施。不仅如此,条例还明确了开发商“不照做”的后果:会被处以商品房交易金额5%-10%的罚款。此外,在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看来,随着开放式小区越来越多,政府在公共区域建设中的作用将越来越大,开发商取消公摊面积收费是趋势。而且从全球范围来看,“套内面积计价”都是一个更科学、更主流的计价方式。明年公摊面积虽然不可能全面取消,但是我们也看到,从去年起部分城市就开始出台新规封堵“可能由公摊面积而产生的”漏洞了。以北京为例,在今年研究起草的“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的通知”文件中,不仅明确了合同中必须同时标注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更进一步明确样板间必须要保留至收房后三个月。毫无疑问,在这两条新规下,开发商还妄想依靠公摊面积捞油水,已经不可能了。因为购房者可以通过保留三个月的样板房来找开发商“算账”。最后,既然“明年起取消公摊面积”的说法不成立,那么讨论“开发商会不会向已购房者补偿”也就失去了意义,因为前提条件都不存在。退一万步来说,即便明年公摊面积真的会取消,我们也不认为开发商会对已购房者进行补偿,国家更不可能出台政策强迫开发商对已购房者补偿。原因很简单,在我国,法从来不溯及既往。以香港为例,2012年宣布取消公摊面积时,并未对任何已购房者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所以,不管是否取消公摊面积,都不可能对已购房者进行经济补偿。到此,一些个人媒体包装的“取消公摊面积购房者将获得一笔补偿”的说法是严重失实的。大家也别再幻想着“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了。

公摊面积取消了吗

公摊面积没有取消,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表示在商品房销售中附加公摊面积是普遍现象,最可怕的是公摊面积缺乏法律依据和制度约束。因此建议取消公摊面积,可以将实际的公摊面积成本核算到实用面积之中,让老百姓明白付费,放心购房,但是目前公摊面积还是存在的。公摊面积大有什么影响1、影响购房成本。如果公摊面积过高,那么势必会导致购房者的购房成本增大,如果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需要分摊的共同面积比较低,那么购房者的购房成本肯定就会要少一些,这样得房率就越高。一般来说,公共设施、走廊、过道越多,公摊就越大,因此塔楼公摊多于板楼,这也是很多人倾向6层板楼的缘故。所以,在购房者买房的时候,去购买公摊面积比较低的房屋是比较经济和实用的。2、影响居住舒适度。如果大家购买的房屋公摊面积比较低,那么肯定是会影响居住舒适度的。在大家买房的时候不是说公摊越低越好,因为很多低公摊都是以牺牲小区居住品质为交换条件的:公共设施(如电梯数量)规模会大幅缩减,公共楼梯、过道、门廊等一般比较狭窄阴暗,如果大家长期居住在这样的小区里面,那么肯定是会影响到自己的生活品质的,所以在大家买房的时候也不要太过追求低公摊率。3、影响升值空间。由于现在的购房者买房子都是要看公摊面积这一点的,房子的面积大小是和房屋的总价有着很大的关系的,所以很多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都希望公摊面积可以小一些,但是公摊面积却并非越小越好,举例说明一下,就比如电梯间,如果电梯间公摊面积太小,那么多人出入时,就会显得比较拥挤,居住体验性极差。所以,在买房时,不要刻意追求低公摊,只要公摊面积合适即可。楼房公摊面积多少合理?1、一般来说,普通多层住所楼没有设置地下设备用房、没有底层商铺的状况,公摊系数大约是10%-15%;假如是带电梯的小高层住所,那么公摊系数大约在15%-20%。2、高层住所比较高,所以公摊面积相对比较多,大约在20%-25%之间。而且在签定购房合一起,合同上都注明房屋的公摊系数范围,提醒大家在买房时必定要看清楚公摊面积。

公摊面积要取消是真是假

公摊面积要取消是假,目前并没有明确规定取消公摊面积。根据政策来看说的是住宅交易计算价格的方式,而不是公摊面积不存在。公摊面积是一个概念,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由于在我国,对于公摊面积的处理方式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常常成为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争论的焦点。公共区域可能会变小,小区买房者的日常生活可能带来不便。就像前边说到过的那样,公摊就是一些公共区域平摊给了买房者们。例如公共门厅过道、楼梯间、过道,这就是典型的公摊区域,开发商需要承担公摊面积的成本,那么开发商必然会尽量缩小这些区域的面积,例如原来可以建造成3米宽的过道,现在只给你建造0.8米,走路都成问题了。如何解决公摊面积纠纷作为房屋总建筑面积的一部分,分摊面积的多少,直接影响购房者实际获得的使用面积。对此尽管《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等法规作了明确规定,实际操作中个别发展商仍然将经营性用房、人防工程或其他与房屋无关的面积调整实测面积和暂测面积的误差。购房者可以参照上述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发展商在补充协议中列明的分摊范围,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部分坚决要求予以删除。或者在补充协议中明确所购房屋的实际使用率,即实际使用面积与房屋总建筑面积的比率,当发展商交付的房屋达不到约定的标准时,购房者即可以选择退房并要求发展商承担违约责任。我们发现在房产证中,标注的房屋面积里面其实也是算上了需要承担的公摊面积的。而每个月我们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的物管费里面,同样也是算上了公摊面积。既然是属于公共面积部分,那自然就不会单独属于某一户人所有,在使用上面所有的业主都是享有共同使用权的,不允许任何一户业主私自占有公共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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