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合规周报(第94期)丨公募基金降费方案落地,金融管理部门处罚蚂蚁集团及旗下机构71.23亿元

2023-08-13 06:38:05

监管要闻

证监会:公募基金降费方案落地

7月8日,证监会发布公募基金费率改革工作安排。首先,证监会在坚持以固定费率产品为主的基础上,研究推出更多浮动费率产品试点。此前,证监会已受理一批与投资者持有时间挂钩的浮动费率产品。8日上午,证监会完成首批3只与规模挂钩的浮动管理费率产品、8只与业绩挂钩的浮动管理费率产品的接收。

其次,降低主动权益类基金费率水平,新注册产品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分别不超过1.2%、0.2%;其余存量产品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将争取于2023年底前分别降至1.2%、0.2%以下。

此外,2022年,销售渠道相关费用占公募基金费用总额的比例约37%。未来,证监会将通过法规修改、统筹让利投资者和调动销售机构积极性,进一步规范公募基金销售环节收费,预计于2024年底前完成。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发布

7月3日,《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发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七章六十二条,具体明确了条例适用范围,以及私募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义务要求,规范了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条例》还对创业投资基金作出特别规定,强化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金融管理部门对蚂蚁集团及旗下机构处以罚款71.23亿元,要求关停“相互宝”业务

近期,针对蚂蚁集团及旗下机构过往年度在公司治理、金融消费者保护、参与银行保险机构业务活动、从事支付结算业务、履行反洗钱义务和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金融管理部门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反洗钱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保险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对蚂蚁集团及旗下机构处以罚款(含没收违法所得)71.23亿元。要求蚂蚁集团关停违规开展的“相互宝”业务,并依法补偿消费者利益。此外,针对以往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金融管理部门近期也对邮储银行、平安银行、人保财险和财付通公司等实施了行政处罚。

监管动态

上市公司

世纪瑞尔(300150.SZ):信息披露不准确,收警示函

7月7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牛俊杰、朱江滨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商誉减值测试中存在部分历史数据取值错误、部分参数重复取值等计算错误问题,且未考虑税收优惠政策对预测期未来现金流量的影响,导致2020年度、2022年度商誉减值准备计提不准确;二是成本费用核算不规范,将部分人工成本计入了销售费用;三是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存在内部交易抵消错误,导致2022年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披露不准确。

公司上述问题导致相关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根据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神州高铁(000008.SZ):年报信披不准确、内控管理不规范,收警示函

7月7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关于对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王志全、杨浩、钟岩、王守俊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商誉减值测试存在部分收入预测依据不恰当、营运资金预测趋势依据不充分、商誉相关资产组认定不准确、部分计算错误等问题,导致2020年度至2022年度商誉减值准备计提不准确。

二是部分存货在以前年度已出现减值迹象,但公司未进行存货跌价测试,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十五条的规定。

三是部分应收账款在以前年度已有明显迹象表明信用风险特征与正常回收的应收账款不同,但公司未单独评估其信用风险,且历史损失率存在计算错误,导致2020年度至2022年度应收账款信用减值准备计提不准确,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四是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中可收回金额测算不准确,导致2021年度、2022年度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不准确。

此外,公司还存在部分物流单据缺失、对子公司管控不力等内控管理不规范情形。

公司上述问题导致相关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东方国信(300166.SZ):信披不准确、内控不完善等问题,收警示函

7月7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连平、肖宝玉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财务核算不规范。个别项目未及时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部分存货未及时评估是否存在减值,存货减值时点不恰当;个别项目全额计提存货减值依据不充分;个别费用核算科目不准确;商誉减值测试中未考虑软件企业增值税加计扣除比率政策调整影响,导致相关商誉减值计提不准确。

二是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2022年4月22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所投资的合伙企业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存在差错,导致更正前的2020年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三是内部控制不完善。商机项目立项不够严谨,风险把控不足;个别项目结算报告传递不及时,影响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公司上述问题导致相关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东方材料(603110.SZ):董事短线交易,收警示函

7月5日,安徽证监局对东方材料董事郭晓出具警示函。

经查,安徽证监局发现郭晓于2021年5月21日至今担任东方材料董事,其母亲马某杭在2023年3月27日至4月6日期间,通过名下账户累计买入东方材料股票9400股、成交金额417888.16元,累计卖出东方材料股票9400股、成交金额398570.62元。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对于上述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郭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卫宁健康(300253.SZ):实控人因涉嫌行贿罪被立案调查及实施留置

7月5日,卫宁健康公告,公司收到茂名市监察委员会的《立案通知书》和《留置通知书》,公司实控人、董事长周炜因涉嫌行贿罪被立案调查及实施留置。公司拥有完善的治理结构及业务流程,日常经营管理由公司高管团队负责,公司高管团队已针对相关事项做了妥善安排,目前公司经营正常。

证券公司

天风证券(601162.SH):员工为客户间融资提供中介便利,收警示函

7月3日,福建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第一创业(002797.SZ):员工违规向客户提供股票投资建议,收警示函

7月5日,四川证监局对第一创业证券时任员工何宁出具警示函。

经查,何宁在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任职期间,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为一般从业人员,存在向个别客户提供股票投资建议的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根据《投顾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基金/投资公司

浙江证监局对蚂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7368万元罚款

7月7日,浙江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违反代销基金产品准入、宣传、档案管理有关规定。

二、违反基金销售机构人员管理、内部控制有关规定。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述行为反映出公司在开展基金销售业务过程中,未能恪尽职守,未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总经理林思思对公司开展基金销售业务负有管理责任,是公司前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销售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一、对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7368万元罚款;二、对林思思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平安银行海口分行: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收警示函

7月6日,海南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在开展基金销售业务中,因未及时为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员工办理基金从业资格登记注册,导致部分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该行为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海南证监局决定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深国融前海金融:违规承诺最低收益,公司及董事长收警示函

7月5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深圳深国融前海金融管理股份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对深圳雅兴投资企业(有限企业)的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及承诺最低收益的情形。

上述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杭州金蟾蜍:私募基金业务存在五项违规,收警示函

7月6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杭州金蟾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

一、未按照公司《内部交易记录制度》要求制作保存投资交易指令的风控审核确认单,未按照公司《公平交易制度》要求进行日终报告。

二、管理的部分基金要求投资者提供的资产证明不符合合格投资者的标准。

三、管理的部分基金未妥善保存部分投资者的问卷调查、风险揭示书、收入或资产证明、冷静期回访确认等相关资料。

四、管理的部分基金未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

五、未建立激励奖金递延发放机制。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杭州锦泉: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等五项违规,收警示函

7月6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杭州锦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

一、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

二、存在私募基金产品募集完成后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

三、未按协议约定进行运作管理。

四、在协议未约定不进行托管情况下实际运作也未由基金托管人托管。

五、未按协议约定进行信息披露。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浙江君颐:未建立激励奖金递延发放机制等三项违规,被责令改正

7月6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浙江君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

一、未谨慎勤勉履行管理人职责,管理的部分基金未要求投资者提供收入或资产证明,由非公司员工参与投资管理。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办公地址混同。

三、未建立激励奖金递延发放机制。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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