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转继承?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有什么区别?(转继承与代位继承有什么区别)

2023-08-20 22: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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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

【法律分析】:(1)二者的性质不同。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随便是直接参加被继承遗产的继承,且是基于其代位继承权的而取得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而转综承是一种连续发生的二次继承,是在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2)发生的时间和条件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制度。而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因继承人死亡而发生的由继承人在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制试想,因此转继承只能发生地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3)主体的不同。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接晚辈血亲,而不能是被子代位人的其他法定继承我。而在转继承中,享有转继承权的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被转继承人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转继承;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则得由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转继承。(4)适用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而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法中,因为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归其法定继承人承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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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区别如下:

1、性质和效力不同。

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实质上是就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发生两次继承。转继承人没有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而只是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权利。

代位继承则是代位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加遗产继承,代位继承人享有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而非对被代位人的遗产继承权。

2、发生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

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并且任何一个继承人都可能成为被转继承人。

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

3、主体不同。

转继承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被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任一继承人。被转继承人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转继承;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转继承。

而代位继承中的被代位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其他法定继承人不能代位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有:1、两者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2、两者性质和效力不同;3、两者主体不同;4、两者的适用范围不同。代位继承仅适用法定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而转继承可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法律分析】代位继承与转继承,都是由原享有继承权之继承人的继承人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原享有继承权之继承人均在遗产分割前死亡,故两者极易混淆。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制度。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代位继承人或本位继承人,代替被代位继承人取得遗产的直系卑血亲称为代位继承人。在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一方面,对被继承人而言,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往往将代替继承人在其心中的情感地位;另一方面,对年幼的直系卑血亲而言,父母的早亡也往往会带来抚育和照顾的额外需求。因此,通过代位继承制度,使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代替原继承人的继承地位、获得相应的遗产份额,是社会的通行做法。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该死亡继承人称被转继承人,其继承人称转继承人。转继承是对遗产份额的再继承,而非继承权利的移转。转继承的效力,是指符合了继承的要件,发生转继承后产生的继承后果。在转继承中,作为转继承的客体的被转继承人的应继份,根据死亡的被转继承人的继承方式而有差异。如果死亡的被转继承人根据继承方式进行继承,则其应继份为根据继承取得的份额;如果被转继承人为遗嘱继承人,则依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取得应继份。转继承人取得的份额也根据继承方式的不同而有差异。转继承在存在有效遗嘱时,适用遗嘱继承取得被转继承人的遗产份额;无遗嘱或者无有效遗嘱存在时,适用继承取得被转继承人的遗产份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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