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暴后要离婚的夫妻财产如何分配(因家暴离婚夫妻财产怎么分割)

2023-08-26 19: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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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遭遇家暴并提出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可以采取协商形式解决处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时,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进行分割,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并且无过错方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关于家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的问题,下面由我为您详细解答。一、遭遇家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1、遭遇家暴并提出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可以采取协商形式解决处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时,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进行分割,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并且无过错方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要求。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1、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2、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3、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4、第四: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5、第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家暴离婚财产如何分

夫妻离婚后,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有平等的法律规定。法律对夫妻共同财产有明确的处理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暴力离婚后分割共同财产的,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赔偿。但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给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另一方可以向加害人或受害人要求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保护妇女、儿童等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处理:(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家庭成员的;(三)实施家庭暴力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四)有其他严重家庭暴力行为的;(五)其他导致家庭暴力情形严重的情形;(六)其他致使家庭暴力情形严重的情形。有上述情形之一导致家庭暴力事实发生的情形是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1)与他人同居并生育子女的;(2)与他人同居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3)其他导致家庭暴力事实发生的情形。一、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二)知识产权的收益;(三)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四)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指的是财产所有权。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是在审理家庭暴力案件时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离婚时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夫妻的共同财产。共有财产又分为共同共有和个人所有两种类型。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基本原则可以看出,与一般财产不同的是:在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时,可以按照财产份额处理;而个人所有财产则仅分给双方或者一方。由此可见与一般共同所有财产不同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收入应属于一方婚前个人所有;如果双方婚后进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收入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则可以分割。二、关于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家庭暴力分为肉体的家庭暴力和精神的家庭暴力两大类。家庭暴力的受害主体为家庭成员而非婚姻家庭的主体。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受害人因家庭暴力所受到的损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请求侵权人予以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除精神损害外,因家庭暴力遭受财产损失的受害人还可要求加害人赔偿损失等其他费用。”因家庭暴力受到损害的受害人还可以向加害人主张损害赔偿。我国法律没有对施暴行为的当事人给予补偿的规定。三、对家庭暴力受害人如何处理所谓受害人,就是受暴力侵害的人,如果不提出离婚申请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到他人身体和精神上的伤害以及其他损害也可要求赔偿。受害人应该收集证据,例如:伤情照片、诊断书等。如果侵害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侵害行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如被暴力加害人殴打、辱骂等,除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外,根据民法通则第1001条、第127条的规定受害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对家庭暴力受害者是否允许赔偿,但是如果在离婚时侵害行为造成了加害人不履行赔偿义务的话,受害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加害人支付赔偿金。

家暴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一)双方协商决定。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二)男女平等。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四)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此项规定的含义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婚姻法规定,过错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因家暴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多分一些财产。家庭暴力在这个社会一直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很多家庭都有家庭暴力发生,并且有隐蔽性,很多人都没有察觉,都是关起屋子殴打,并且家暴之后,一方会要求对方原谅,承诺自己下次再也不敢,如果妻子因此原谅,那么就会导致下一次的悲剧发生。

家暴离婚怎么判财产分割

因家暴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对于家暴施暴方,在离婚财产分割上,法院会根据个案具体情况,酌定对其予以少分财产,以惩戒施暴者。

家暴一般区分情节,有轻有重,法院会根据情节的轻重判定双方是否属于必然离婚的情形,如果确实情节严重且一方当事人屡教不改,那么法院会判定夫妻双方离婚。此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对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于因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前者系指家暴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等,后者则指对受害方造成的精神上的损害,通过给予抚慰金的形式进行救济。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因家庭暴力而起诉离婚的,一般是女性不堪忍受男方的暴力而提起的,很多原告在被告长期实施暴力或以实施暴力相威胁,对被告产生了极大的畏惧,甚至原告的家属也经常受到被告的暴力侵害或者暴力威胁。发生家庭暴力的可能性随着离婚诉讼的提起而增加,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常有希望得到法院保护的需求,如果法院能提供保护,那么很多基于惧怕被告施加报复不敢提出离婚的原告才有勇气起诉离婚,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家庭中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应该在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向公安机关报警、收集证据并以此作为离婚的法定理由及过错损害赔偿的依据。提起诉讼时原告需证明被告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向法院提交家庭暴力证据:原告被被告打伤后住院病历、照片,被告实施家庭暴力原告报警的接警单,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调解记录、被告威胁原告的录音、短信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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